采购需求:包括但不限于:主食、粮油、肉类、水产、果蔬、蛋奶、豆制品和调料等主、副食品的采购、配送以及相关服务,具体配送品种、数量按采购人通知的配送计划执行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(一)供应商应当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:1.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;2.投标人提供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(包括: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利润表);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(包括: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利润表),会计或代理公司签章,且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;3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:投标人提供2021年07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(成立未满2个月的根据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提供书面声明;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,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);4.信誉要求:投标人未被列入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”(供应商的信用记录,由采购人、代理机构查询后供评委使用,查询时间为开标后至评标前);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(二)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: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经营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:预包装食品销售(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)、散装食品销售(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)。
方式:网上获取:登录“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(进入后切换地区到普洱市)”,凭企业数字证书(CA锁)进行网上投标报名,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(此为获取询价文件的唯一途径)。